各部门、学院:
根据近期安全工作安排,切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及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作出以下安全提示:
一、加强对本部门办公室、实验室、小型经营场所、店铺超市、食堂用水用电、食品安全、防冻保温及防火防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要积极开展对师生工、小型经营场所及店铺超市等从业人员、的防诈骗、禁毒、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要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教师公租房摩托车的管理,严禁教师公租房、商铺门面的外租外包;
五、加强学校摆渡车管理,做好学校摆渡车的充电安全和行车安全监督。
贵州中医药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后勤集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