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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花溪校区进出校园各路口设置道闸管理系统,并按照“加强管理、适当收费、停放有序、保证通畅”的原则,对进出花溪校区校园及校内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对电动摩托及自行车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停放及指定的路线行驶。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贵州省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辆,指进入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校园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二章 免费车辆范围

   第三 条下列机动车辆,可免费通行(以下简称免费车辆)

(一)学校的公务车辆

(二)学校各部门、学院教职工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大学城医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可免费录入两台车辆(限本人及直系亲属),从第三台车起,需按规定办理月票停车;物业、临时工、保安人员(协议本人),每人可录入一台免费车辆(限本人);

(三)社会公共执勤车辆,如军车、公安、消防、急救、抢险、抢修(包括电力、自来水、污水等)、市容、卫生、邮政(不包括快递车)、银行运钞、绿化、工程、垃圾清运、送水、为学校食堂送货等机动车辆后勤管理处出具相关证明),经门卫工作人员核实、记录后,方可免费放行

(四)由学校批准举办的会议、展览、讲座、比赛等,在活动举办期间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承办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前天到保卫工作部办理车牌出入登记,停放时长等相关出入校园手续附件一。公务行为车辆免费商务行为按社会车辆向学校缴纳停车费;

(五)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春节)期间到我校探亲访友的车辆可免费停放;

学校批准,允许进入学校的其他车辆。

第三章  收费车辆范围

外来机动车辆确需进入校园的,由道闸系统扫描、记录其车辆信息后方可进入,驶离校园时须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否则,将被拒绝放行。

根据《贵州省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和《贵阳市停车场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外来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按《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筑价费[2013]2号文件《关于严格贯彻落实〈贵阳市停车场条例〉停车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筑发改价费〔2023〕269号文件要求缴纳相应费用:

 

 

收费时段

及标准

 

收费标准

 

 

临时车辆

收费标准

 

7:00—2200

 

小型车

1元/30分钟

中大型车

2元/30分钟

超大型车

3元/30分钟

 

2200—7:00

 

小型车

4元/次

中大型车

6元/次

超大型车

8元/次

计费方式

1.实行计时收费;2.进场后30分钟内免费;3.计量单位:元、辆、30分钟、次

收费依据

筑价费[2013]2号筑发改价费〔2023〕269号

1、我校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2、花溪校区收费管理车辆录入系统由保卫工作部袁晓东老师负责

3、校园内停车收费严格按照审计标准执行,以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支付停车费,收入全额上缴学校。收费员依据电脑计算费用,待车主支付临时停车费后按发票开具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定额发票。如有违规收费现象,车主可向保卫工作部或物价部门举报。

第四章 车辆注册办理条件及步骤

 免费车辆注册办理条件及步骤:

(一)由学校公务车管理或使用部门及私家车使用人向所在部门或所属学院提出车辆注册申请在学校保卫工作部官网资料下载页面,下载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车辆注册登记表(教师卡)》附件二(以下简称《教师卡登记表》)并附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直系亲属提供相关证明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教师卡登记表》须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统一集中办理。《教师卡登记表》由保卫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25日集中录入校园门禁管理系统数据库,对该机动车予以注册。凡注册成功的机动车辆,经校园道闸管理系统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免费通行。

(三)学校公务车不受系统时间限制。

 收费车辆注册办理条件及步骤:

(一)花溪校区下列机动车辆用户,可办理包月停车

1)花溪校区分配有公租房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办理第三台及以上私家车(仅限本人及直系亲属);

2)在校人事部门登记备案需在校内过夜的外聘人员私家车;

3在校后勤管理处登记备案的租赁、经商人员私家车;

4在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报保卫工作部审核备案)。

办理包月步骤

申请办理包月注册的车辆,可自行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保卫工作部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三)、贵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四)、《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车牌录入申请表》(附件五),并加盖所属管辖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统一提交保卫工作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缴费录入系统

花溪校区停车包月收费标准:

花溪校区停车包月具体收费标准:学校在职教职工办理第三台及以上私家车校内在读博士研究生、校内门面租户150/月。

 不予办理花溪校区停车包月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办理花溪校区停车包月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 未如实填报材料或提交虚假证明资料的;

(二) 利用自己学校教职工身份为外来人员或单位办理校内包月停车资格的。

第十条 校内注册车辆的有效时限

1)办理校内教师卡的车主,注册有效期为四年,注册期满后,保卫工作部会同人事处对离职死亡合同到期的教职员工车辆进行注销。

2)办理包月停车的车主,注册有效期缴费期。(如果缴费期已满且未办理续期手续的机动车辆再次进出校园,将按照社会车辆标准收费)。

第十  包月停车缴费方式

车辆月租到期前,请自行到花溪校区校园出口岗亭处或行政楼103办公室门口公示栏扫描月票车缴费二维码进行续费,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延期缴费,产生的临时停车费由车主个人承担。选择性包月的车辆,需在包月到期前一周及包月开始前一周向保卫工作部提交申请。

第十  其他规定

花溪校区已办理包月停车资格的车辆,滞纳缴费超过两个月保卫工作部将注销其包月资格。

第五章 机动车辆行驶与停放管理

第十 进出校园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出道闸系统的车辆应按道路标识规定的车道行驶,各行其道。

(二)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类交通标识、标线,严禁在教学区内鸣笛。

(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校区道路最高限速为20公里/小时。

(四)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须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夜间行车须开启夜行灯。

(五)校园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车、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及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六)严禁在校园道路学驾机动车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七)对于车辆丢失牌照、更换新牌、新车辆临时牌照等原因出入校园者需提前到保卫工作部办理相应手续,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车牌变更说明》附件六

第十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须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不得在有禁停标识的地段和禁止停放区域停放车辆。

(一)花溪校区普济路沿线、学生宿舍进出通道为禁停区域。如需工作需要,临时停放,请及时通知保卫工作部

(二)花溪校区校内学生通道、楼梯间、人行道、车辆交汇路口禁止停放车辆。

(三)举办校内招聘、重大庆祝活动、迎接新生等重大事件的临时交通管制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四)本着先进先停或者先进等位再停的原则,严禁停霸王车乱停车人占车位等不文明现象。

 机动车辆违规处罚

   第十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于违反本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违反者须接受相应处罚。

第十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驾驶员,按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不足三次违反管理办法的驾驶员,采取劝导、警告或在车窗上张贴《贵州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违停通知单》等措施,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二)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驾驶员,通知其所在部门并在校园网予以公布,同时注销其车辆停放资格一年;

(三)对于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办理包月停车的车辆驾驶员,取消其校园内车辆停放资格;

(四)对于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外来车辆驾驶员,其车牌照号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该车进入校园;

(五)对损坏道闸系统设施的,必须照价赔偿;

(六)对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驾驶员,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七)发现酒后驾车,遮挡、伪造、变造牌照等行为的,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第十 对于在校园内违反国家机动车管理规定的驾驶员,交由交管部门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十八 驾驶人员在校园内引发交通事故的,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解决。

第七章  附则

十九 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噪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保卫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校外车辆因公进校备案条

 

保卫工作部

 

部门/学院,因

 

(人员、车辆) 进校接洽,进校时间为 -- ,在此时段请予放行,车辆驾驶员 ,联系电

 

 

特此申请

 

 

 

 

            部门/学院

章)

                           

 

 

 

 

 

 

 

 

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在职教职工车辆注册登记表

(教师卡)

主管单位(盖章):

负责人: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车牌号

移动电话

所属部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此表每户可填写一至两车,单张表格可填写多户,仅限本校教职工及一、二附院、大学城医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办理花溪校区第一台及第二台免费车。

附件二

附件三

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

(包月卡)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


教职工工号


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车主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承诺书

1、以上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本人保证在校内行驶或停车时,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校园停车和通行规定。

 

承诺人签字:

   

 

 

1、申请人工作证(校园卡)复印件;

2、行驶证复印件;

3、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粘贴处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保卫工作部审核人签字:

 

 

标准150/月

备注:

保卫工作部领导签字:

此表为一车一表(仅用于我校花溪校区第三台及以上缴费包月车辆办理)。请将教职工申请人的车辆行驶证和公租房入住证明(由所在部门/学院出具)附后;申请人为教职工配偶的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结婚证等复印件。

附件四

贵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

(包月卡)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工作地址


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车主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承诺书

1、以上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本人保证在校内行驶或停车时,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校园停车和通行规定。

 

承诺人签字:

   

 

 

1、申请人工作证(校园卡)复印件;

2、行驶证复印件;

3、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粘贴处

 

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保卫工作部审核人签字:

 

 

标准150/月

备注:

保卫工作部领导签字:

此表为一车一表每户仅限办理一台车辆仅用于我校花溪校区非教职工缴费包月车辆办理)。请将申请人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校内从业证明(由申请人对应的学校管理部门出具)附后

附件五

 

 

附件六

贵州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车牌变更说明

 

保卫工作部:

现有机动车所有人 名下车辆,原车牌号        ,办有贵州中医药大学 校区(停车包月卡/在职教师卡)原车牌(丢失/更换),申请将原车牌号变更为           

 

 

 

                                          签 名:                            

 

花溪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88233077 微型消防站报警电话:18886110119
甲秀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85652110 微型消防站报警电话:188861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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